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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

攀枝花市文化局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稽查队伍 “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

各县(区)文化局、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巩固近两年来开展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制度建设年”所取得的成绩,按照省文化厅的要求,结合我是执法队伍的情况,特制定深化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制度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四个跨越”的要求,紧扣“文化惠民工程”和“文化富民工程”的主线,以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通过完善机制、创新制度、落实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工作机制,为实现西部文化强省的跨越,以及实现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攀枝花的奋斗目标搭建良好的市场平台。

二、实施目标
在去年实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作为基本要求,从健全和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层级指导制度、为民办事制度、队伍建设制度和勤政廉洁制度等五项制度入手,不断探索创新文化市场监管机制,深入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动《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机构行政执法规范》和《攀枝花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规范》的实施。通过各种制度和措施,理顺关系,改善文化行政执法运行环境,夯实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制度建设年”的工作,努力提高全市文化市场稽查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监督检查制度
1、进一步落实巡查制度。各级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要针对音像、网吧、娱乐、演出、书刊等几大主要市场,确定巡查的具体负责人。巡查记录要由执法人员、经营场所负责人签字确认。调谐巡查日志应当将巡查的场所、时间、情况记载清楚、完整、规范,对违规经营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达到立案标准的,要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罚,切实做好文化市场日常监管。文化稽查执法人员,要按照“深入市场、管好市场、保持稳定”的要求,将主要工作时间用于对各个市场的巡查监管,前移监管中心,下移工作重点,建立经营单位违规记录档案和稽查巡查日志。市场监管要始终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的有机结合,重在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
2、建立经营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档案和经营单位信用等级制度。根据信用等级标准,定期公布被查处的违法经营单位名单,并予以重点监管。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加大对低信用等级经营单位的检查频率。建立违法经营单位“黑名单”,将被吊销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供公众监督。

(二)层级指导制度
1、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考评制度。根据我市的情况,市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全市进行执法督导工作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奖惩机制,并将巡查落实情况、执法程序和案件规范办理情况、处罚标准执行情况、经营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档案建立情况和市场秩序规范程序作为重要的考评标准。
2、落实案件督察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下级文化行政部门查处上级文化行政部门督办的案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并向上级文化行政部门呈报查处结果。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结案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文化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对重大案件查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文化行政部门汇报。

(三)为民办事制度
全面实行行政处罚公开制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实名举报回复制度和经营单位业务联系制度。各县(区)文化行政部门要通过政务窗口或其他途径,宣传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办案程序和办案结果,让公众有权查阅文化行政部门监督检查记录。

(四)队伍建设制度
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市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有针对性地对县级文化市场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通过组织基层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分析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其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使之能够胜任文化市场管理重心下移后的执法工作。

(五)勤政廉洁制度
认真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十不准》和《攀枝花文化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各县(区)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自身执法工作的情况,严格制定配套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制度建设工作,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制度建设年”活动列入2007年工作目标,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要围绕依法行政、提高执行力、落实责任制、建立文化市场畅销管理机制来完成各项制度,展开广泛宣传,将制度建设落实在基层。

(二)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制度体系。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在稽查队伍制度建设中,要本着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的宗旨,根据“制度建设年”活动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制度建设计划,明确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对拟定的制度,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公正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要及时掌握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提高。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三)强化执行能力,确保制度落实。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应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制度的执行上。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将深入基层,加强对“制度建设年”活动的指导和监督,适时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基层执法机构要深入市场管市场,提高行政执行能力。各级稽查机构要讲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执法人员的年度考核,对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职责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在加强对辖区工作的检查的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向市文化局市场处报送“制度建设年”工作动态,市文化局将及时通报各县区涌现的典型事例,以此推动“制度建设年”工作。

(五)市文化局将派出督导组发个县区指导、检查制度建设工作,评估“制度建设年”工作绩效,在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对开展此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各县(区)文化行政部门要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总结与2007年12月1日前报送市文化局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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